1、按照《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如果有人以赚钱为目的,给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赌的钱比较多,会处五天以下
拘留,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
要是
情节严重,会处十天到十五天的拘留,还要再罚款五百元到三千元。
2、不过,法律没有明确统一“赌资较大”和“情节严重”的具体金额标准,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来制定。
有一些地方规定,个人参与赌博的钱在二百元到五百元以上,或者当场没收的赌博资金总数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就算是“赌资较大”了。
要是个人赌资在一千元到三千元以上,或者当场没收的赌资总数在五千元到一万元以上等情况,可能就会被认定为“情节严重”,要面临十天以上的拘留。
3、判断是否“情节严重”,不全看赌资的多少,参赌的人数、赌博的方式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等,也都是要考虑的因素。
所以,不能只看金额来确定会不会
被拘留十天,得结合具体案子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的规定来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小丽四人在一处民房内进行赌博活动。民警接到举报后将他们查获,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为6000元,小朱个人赌资为800元,其余三人个人赌资均为1200元。在处理时,对于是否应将四人认定为“情节严重”面临争议,有人认为应按个人赌资判断,有人认为应按现场收缴赌资总数判断。
案情分析:1、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以营利为目的参与赌博赌资较大或
为赌博提供条件的会受
处罚,但“赌资较大”和“情节严重”无统一金额标准,由各地自定。
2、部分地区规定个人赌资在200元至500元以上或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属“赌资较大”,个人赌资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或现场收缴赌资总数额在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等情形可能认定为“情节严重”。不过判断是否“情节严重”不能仅看赌资金额,参赌人数、赌博方式、社会危害等也是考量因素,所以需结合当地规定和具体案件事实判断对四人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