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开庭前可不可以实施撤销操作
时间:2026.05.07
标签:
诉讼仲裁
仲裁
阅读:1390人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说,在
仲裁开庭之前是能撤销仲裁申请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的规定,
当事人申请仲裁之后,可以自己和对方达成和解。
要是达成和解协议了,有两个选择,要么让仲裁庭按照和解协议出裁决书,要么就撤回仲裁申请。
2、当事人在仲裁开庭前撤销仲裁申请,其实就是自己决定怎么行使仲裁权利。
一旦撤回申请,
仲裁程序也就结束了。
但要是之后当事人就同样的
纠纷又想申请仲裁,只要符合受理条件,
仲裁委员会还是得受理。
3、要是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后悔了,还是能依据仲裁协议再次申请仲裁。
另外,在一些情况下,像仲裁庭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审理工作,或者撤销申请可能会损害到对方的合法权益等,仲裁委员会就可能会审查这个撤销申请,再决定准不准许撤销。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因
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在仲裁开庭前,小朱与小胡自行和解并达成和解协议,小朱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撤销仲裁申请。小胡认为仲裁庭已经进行了部分审理工作,撤销申请可能损害其权益,不同意小朱撤销。双方就小朱能否撤销仲裁申请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能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撤回仲裁申请,小朱有撤销仲裁申请的权利,这是对自身仲裁权利的处分。
2、若小朱撤回仲裁申请,仲裁程序会终结,但之后若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委员会应受理。
3、由于仲裁庭已完成部分审理工作,且小胡认为撤销申请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会对小朱的撤销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准许。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