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定网络
服务合同管辖法院,先看合同有无约定。
有有效管辖协议,按约定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如被告住所地、
合同履行地等。
2.合同无
约定管辖法院,按法定管辖。
通常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合同已实际履行,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
管辖权。
3.网络服务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信息产品在线交付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网络服务合同,为小胡提供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后双方因服务质量问题
产生纠纷。合同中,小朱主张约定了由
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而小胡认为该管辖约定无效。且小朱称已按约履行服务,合同履行地为自己所在地;小胡则认为合同未明确约定履行地,应按法定管辖,以自己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案情分析:1、关于管辖法院的确定,需先看合同约定。若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协议有效,应按约定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本案需审查小朱主张的管辖约定是否有效。
2、若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则按法定管辖。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若合同已实际履行,合同履行地法院也有管辖权。对于网络服务合同履行地,若双方有约定以约定为准;没约定的,因本案服务不属于信息产品在线传输交付,应以履行义务一方即小朱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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