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有
按揭的房产可
强制执行。
法院能查封
被执行人已
抵押的房屋,依
抵押权人申请拍卖、变卖或抵债,但要保障其及
家属基本居住与生活。
2.执行房产时,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执行款先还
银行贷款和费用,剩余清偿其他
债务。
3.若房产处置款不够还按揭,银行可继续向
债务人追讨不足部分。
案情回顾:小朱因
债务纠纷成为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正在按揭的房产。
债权人小李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该房产。小朱认为该房产是自己及家属唯一居住场所,不应被执行。而小李则觉得根据法律应进行执行以实现自己的债权。法院受理后,对该房产进行了调查。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法院可查封并可根据抵押权人申请拍卖、变卖或抵债,但应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
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在此案中,若法院执行该房产,银行作为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执行所得款项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相关费用,剩余部分再用于清偿小李的债务。
2、若房产处置价款不足以偿还
按揭贷款,银行对不足部分仍有权向小朱继续追偿。同时,法院在执行时需考虑保障小朱及其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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