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解除合同赔偿,时效通常为三年,从知道或应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法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2.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一般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时效最后六个月,因
不可抗力等无法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原因消除后满六个月时效届满。
4.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履行请求等,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了一份合同,后小朱认为小李存在
违约行为,致使自己权利受损,想要起诉
解除合同并要求
赔偿。小朱知晓自身权利可能受损,但不清楚起诉的时效问题。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小朱遭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行使请求权。之后小朱又向小李提出履行请求。小朱对于时效的计算、中止和中断情况存疑,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起诉解除合同赔偿事宜的时效一般为三年,自小朱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小李之日起计算。若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
民法院将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决定延长。
2、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小朱因不可抗力不能行使请求权,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小朱向小李提出履行请求,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