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合伙结束
财产分割,有协议按协议来,协议是分割重要依据,得遵守相关条款。
2.没约定或约定不明,
合伙人协商,按公平合理原则,参考
出资、贡献等因素。
3.协商不成,按
实缴出资分;
出资比例不明,就平均分配。
4.分割先偿债,剩的再分。
财产不够偿债,合伙人担
无限连带责任,多还者可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合伙经营项目,后因发展理念不同决定结束合伙。对于合伙财产分割,两人在
合伙协议中未明确约定。小朱认为自己出资多且在经营中贡献大,应多分财产;小李则觉得大家都付出很多,应平均分配。双方协商无果,矛盾逐渐升级。
案情分析:1、由于两人合伙协议
未约定财产分割方式,应先由合伙人协商决定。他们虽进行了协商,但未达成一致。
2、接下来应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财产。若无法确定出资比例,则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同时,在
分割财产前需先清偿
合伙债务,若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两人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偿还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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