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彩礼精选解答 > 订婚同居女方悔婚,需要赔偿哪些东西

订婚同居女方悔婚,需要赔偿哪些东西

时间:2026.04.05 标签: 婚姻家庭 彩礼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1.女方订婚同居后悔婚,一般要返还按习俗收的彩礼
没办结婚登记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法院会支持。
彩礼多是以结婚为目的给的大额财物,像现金、首饰。
2.同居时男方为女方买的价值大且附结婚条件的财物,也可能要返还。
3.恋爱或同居日常消费如吃饭、看电影花费,算赠与,悔婚不用还。
4.因悔婚致一方财产损失,如筹备婚礼支出,受损方可要求适当补偿,需有证据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订婚并同居,期间小胡给予小丽彩礼现金及首饰,还为她购买了价值较大的项链。后小丽提出悔婚,小胡要求小丽返还彩礼、项链及筹备婚礼的支出费用。小丽却认为恋爱和同居期间的花费无需返还,且小胡筹备婚礼的花费并无确切证据,坚决拒绝归还上述财物及补偿损失。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法院应予以支持。小胡给予小丽的现金和首饰属于彩礼范围,小丽应返还。
2、小胡为小丽购买的价值较大的项链,是以结婚为条件的附条件赠予,现双方未结婚,小丽应返还此项链。
3、恋爱和同居期间的日常消费性支出一般视为赠予,无需返还。但是因悔婚导致一方遭受的合理财产损失,如筹备婚礼支出等,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补偿,但需证据证明。小胡若能提供有效证据,可要求小丽给予适当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