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撤销权行使受除斥期间限制,通常超过5年就不能行使。
从
民事法律行为发生日起算,满5年撤销权消灭,且这5年不变,不适用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
2.除5年最长除斥期间外,还有其他情况。
重大误解
当事人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90日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受
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1年内未行使,撤销权消灭。
明确放弃或用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也消灭。
需结合具体事由判断。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胡签订了一份合同,后来小朱发现合同存在重大误解。小朱得知该情况时距离
签订合同已过去4年零11个月。小胡认为小朱不能再行使撤销权,但小朱觉得自己刚知道撤销事由,有权撤销合同。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5年是不变期间。在本案中,小朱签订合同已接近5年。
2、虽然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行使撤销权,但有5年最长除斥期间的限制。因此小朱因已接近5年除斥期间,其撤销权很可能已消灭,不能再行使撤销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