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交货晚一天算违约,
赔偿方式看合同。
若合同约定了
逾期交货
违约金计算法,就按约定执行,如按货物价值比例算。
2.若合同没约定,受损方可要求违约方赔偿逾期交货造成的损失,含直接损失和
可得利益损失。
直接损失如额外仓储费,可得利益损失如少赚的利润。
3.受损方要证明损失和逾期交货有关,承担
举证责任。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货物
买卖合同,约定了交货时间。然而小李交货比预期晚了一天,小朱认为小李构成违约,要求赔偿。双方就赔偿方式产生争议,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计算方式,小朱称因晚交货产生额外仓储费,且错过最佳销售期少获利润,要求小李赔偿这些损失,小李对此不认可。
案情分析:1、小李交货比预期晚一天的行为构成违约。由于合同
未约定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计算方式,根据相关规定,小朱作为受损方可以要求小李赔偿因逾期交货所造成的损失。
2、小朱主张的额外仓储费属于直接损失,错过最佳销售期少获得的利润属于可得利益损失,但小朱需对这些损失承担举证责任,证明损失与小李逾期交货存在因果关系。若能证明,小李应进行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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