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二审可重新申请调取
证据,但有条件。
若因客观原因无法自集证据,且该证据对认定案件事实重要,
一审没发现或收集的,二审能申请法院调取。
2.申请时要说明证据线索、无法自集原因,以及该证据与案件的关联和重要性。
3.法院审查申请,认为与基本事实有关会调取,不符条件则不准许。
4.
当事人要在合理期限申请,防止
逾期影响权利。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因
合同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判决后小朱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小朱发现一份对案件事实认定有重要影响的证据,但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且该证据在一审中未能发现。小朱遂向法院申请调取该证据,小李则认为小朱此举是故意拖延时间,不应准许其申请。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
收集证据,且该证据对案件事实认定有重要影响,在一审中未能发现或收集的,二审可申请法院调取。本案中小朱符合上述条件,其有权申请。
2、小朱申请时应说明证据线索、无法自行收集的原因以及该证据对案件的关联性和重要性。法院会审查该申请,若认为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会依职权调取;若认为不
符合条件,则不予准许。同时小朱需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申请,以免逾期影响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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