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同居精选解答 > 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事实婚姻重婚罪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时间:2026.03.29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1254人
律师解析:
1.事实婚姻重婚罪指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
2.认定标准:
主体是有配偶者和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主观需故意;侵犯的是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
3.客观表现:
有配偶者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未登记但持续稳定以夫妻名义生活,或明知对方有配偶还如此。
4.我国虽不承认事实婚姻,但它可作重婚罪认定依据。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登记结婚后,在外工作期间与小静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却也与小朱以夫妻名义短暂同居。小丽发现后,认为小朱和小胡的行为构成犯罪,而小朱和小胡则称他们的关系不构成犯罪,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主体方面,小朱为有配偶者,小胡是明知对方有配偶的人,符合重婚罪主体要求。
2、主观方面,小朱在有配偶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生活,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仍与之以夫妻名义生活,均为故意,并非过失。
3、客体上,他们的行为侵犯了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
4、客观方面,小朱有配偶与小静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小胡明知小朱有配偶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符合重婚罪客观表现。虽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但可作为重婚罪认定依据,所以小朱和小胡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