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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上交通事故案件中止60天怎样解决

时间:2026.03.2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类鉴定 阅读:1486人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案件中止是程序暂时停止。
中止60天后,先明确原因,像等伤者治疗确定损失、做检验鉴定等。
2.若因检验鉴定未完成,和鉴定机构沟通进度;因等伤者治疗,与伤者及家属了解进展。
3.可要求交管部门说明中止原因与预计恢复时间。
满足条件时,敦促其尽快恢复程序。
4.注意收集保留事故证据,为后续做准备。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的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介入调查后,因需等待伤者小胡治疗终结确定损失以及进行检验鉴定,决定中止案件处理程序。如今,案件已中止60天,小朱和小李对案件何时恢复处理存在争议,他们希望了解中止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交通事故案件中止通常是程序暂时停止。此案件已中止60天,首先应明确中止原因,若因检验鉴定未完成,可与相关鉴定机构沟通进度;若因等待伤者治疗情况,可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了解治疗进展。
2、小朱和小李作为当事人,有权要求交管部门说明中止原因及预计恢复时间。若满足恢复审理条件,他们可敦促交管部门尽快恢复程序,继续处理事故认定等相关事宜。同时,双方都应注意收集和保留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证据,为后续程序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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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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