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精选解答 > 拿到法院调解书还需不需要收回借条

拿到法院调解书还需不需要收回借条

时间:2026.03.27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72人
律师解析:
1.拿到法院调解书后,借条是否收回依情况而定。
调解书有强制执行力,生效后债权债务关系已确定。
2.若调解书中已明确借条所涉债权债务处理完毕,借条便无证明效力,可不收回。
3.收回借条能规避风险,防止对方用其再次主张权利
4.若借条未收回,可在调解书中注明借条失效或债务已履行。
对方不归还,保留好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了结。
案情回顾:

小朱曾借款给小李并出具了借条。因小李逾期未还,小朱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法院出具了调解书。然而,对于借条是否收回,小朱和小李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收回借条避免风险,小李则觉得调解书已生效,借条无必要收回。

案情分析:

1、法院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生效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由司法文书确定。若调解书中明确该借条所涉债权债务处理完毕,从法律层面借条已不具备证明债权债务存在的效力,可不收回。
2、收回借条能避免后续风险,如对方不当利用借条再次主张权利。若借条未收回,可在调解书中注明借条已失效或债务已按调解协议履行完毕等内容。若对方不归还借条,可保留好调解书及履行债务的相关证据,以证明债务已了结。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