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工程
合同违约赔偿数额要根据具体情况定。
合同有合法约定的,按约定
赔偿,比如按违约部分
工程款比例赔偿。
2.合同没约定的,赔偿应等同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含
履行合同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预见范围。
3.守约方要对损失举证,像额外支出、利润损失等。
4.
违约金过高或过低,
当事人可请求调整。
高于损失30%算过高,低于损失可请求增加。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李签订
工程合同,小李负责一项工程建设。合同中未明确约定
违约赔偿数额。工程进行中,小李违约停工,给小朱造成了损失,包括额外支出和预期利润损失。小朱要求小李赔偿,小李认为赔偿数额过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由于合同
未约定违约赔偿数额,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小朱主张的赔偿需符合此规定。
2、小朱作为守约方,需对损失进行举证,比如因小李违约导致的额外支出、利润损失等。若小朱主张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小李可请求法院或
仲裁机构适当调整。当
违约金高于造成损失30%时,一般会认定过高;低于损失时,小朱可请求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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