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离婚之后单方债务要怎么去处理

离婚之后单方债务要怎么去处理

时间:2026.03.24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189人
律师解析:
1.离婚后,单方债务由负债人自己承担。
婚姻中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超出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不算共同债务,另一方不用还,除非债权人能证明钱用于共同生活等。
2.若为个人债务债务人要用个人财产偿还。
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不能找其原配偶。
3.离婚协议或法院相关处理只对夫妻有效,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二人离婚后,债权人小胡找到小丽,要求其偿还小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的一笔债务。小胡称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小丽有偿还义务。但小丽认为此债务是小朱以个人名义所借,且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属小朱个人债务,自己无清偿责任。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无清偿责任。本案中小朱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若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2、债权人小胡若要小丽承担债务,需举证此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若无法举证,小丽无需承担清偿责任。同时,即便小朱和小丽有离婚协议等对财产分割的处理,也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小胡,但前提是该债务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