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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离婚证后仍共处,算事实婚姻吗

时间:2026.03.24 标签: 婚姻家庭 同居 阅读:951人
律师解析:
1.我国对事实婚姻认定严格,仅特定情况承认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
2.领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合法解除,此后共同生活不构成事实婚姻,属于同居关系
3.同居时各自财产归自己,共同购置财产按一般共有处理。
4.涉及子女抚养,按父母子女规定处理。
领离婚证后共处非事实婚姻,权益义务与婚姻不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曾是夫妻,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领取了离婚证。之后两人仍共同居住生活在一起,期间小朱用自己积蓄购买了一辆车,小丽则购置了一些家具。后来两人产生矛盾决定分开,小朱认为小丽不能分割自己买的车,小丽却觉得既然共同生活这车她也应有份,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丽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已合法解除,此后共同生活不构成事实婚姻,而是同居关系。
2、根据法律规定,同居期间双方各自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小朱用自己积蓄购买的车属于其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若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则按一般共有处理,但本案中未提及共同购置财产相关争议,仅就小朱个人购买的车而言,应归小朱所有。若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不过本案未涉及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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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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