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债主
起诉,
担保人要积极应对,及时查阅
起诉状和
证据,了解债主诉求和事实依据。
2.若为一般
保证责任,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
仲裁,且
债务人财产未
强制执行仍不能偿债前,可主张先诉
抗辩权。
3.
连带责任保证下,考量债务人清偿能力,有能力则提供证据让其先担责。
4.审查
保证合同效力,看有无
可撤销或无效情况。
5.关注
保证期间,已过可主张免责,积极收集有利证据,按时庭审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是债务人,小李是其
债务的担保人。债主小胡因小朱未按时还款将小朱和小李起诉至法院。小李得知
被起诉后,不知如何应对。小朱认为小李作为担保人应直接承担还款责任,而小李觉得自己不应直接担责,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小李应及时查阅小胡的起诉状及证据,明确其诉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若小李承担的是一般保证责任,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小朱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小李可主张先诉抗辩权。
2、若小李承担的是连带责任保证,他应考虑小朱是否有清偿能力,若有,可提供证据证明,争取让小朱先承担责任。同时,小李要审查保证
合同的效力,看是否存在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如小胡与小朱
恶意串通骗取
担保等。此外,注意保证期间是否已过,若已过,小李可主张免除保证责任。最后,小李应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按时参加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