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财产案件:
按
诉讼请求金额或价额比例分段累计交,如不超1万,每件50元;超1万至10万部分,按2.5%交;超10万至20万部分,按2%交。
2.非财产案件:
离婚案每件50至300元,
财产分割不超20万不另收费,超20万部分按0.5%交;侵害人格权案,每件100至500元,
赔偿不超5万不另收费,超5万至10万部分按1%交,超10万部分按0.5%交;其他非财产案每件50至100元。
3.
知识产权民事案:
无争议金额每件500至1000元,有争议按财产案标准交。
4.
劳动争议案:
每件10元。
案情回顾:小朱与小丽因
合同纠纷闹上法庭,小朱诉求小丽支付
违约金及货款共计8万元。同时,小静
起诉小胡侵害其
名誉权,要求
精神损害赔偿6万元。两人到法院
立案时,对
案件受理费用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财产案件收费,小静则不确定侵害人格权案件收费标准。
案情分析:1、小朱与小丽的合同纠纷属于财产案件,诉讼请求金额为8万元。其中不超1万元部分交50元,超1万至8万元部分为7万元,按2.5%交纳即70000×2.5%=1750元,总共应交纳1750+50=1800元。
2、小静起诉小胡
侵害名誉权属于侵害人格权案件。
赔偿金额6万元,其中不超5万元不另行收费,超5万至6万元部分为1万元,按1%交纳即10000×1%=100元,再加上基础收费100-500元(此处假设按300元算),总共应交纳300+100=400元。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