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未开庭,
诉讼费负担因情况而异。
原告申请
撤诉获法院准许,或法院按撤诉处理,
案件受理费减半,由原告负担。
2.被告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相关
诉讼请求,法院
合并审理,分别减半收受理费,由提起方各自负担。
3.法庭调查终结前减少诉讼请求数额,退还相应受理费。
未开庭时,诉讼费多由
提出诉讼行为的
当事人承担,撤诉时原告担责居多。
案情回顾:小朱起诉小胡,法院受理了该案件。之后小朱申请撤诉,法院准许。另外,在另一类似案件中,小丽起诉小静,法院受理后按撤诉处理。还有一起案件,小李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小朱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同时,小胡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各方对于诉讼费的负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小朱起诉小胡后申请撤诉,法院准许的情况下,根据规定,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原告小朱负担。
2、小丽起诉小静的案件法院按撤诉处理,费用由原告小丽负担。
3、小李反诉、小朱提出相关诉讼请求,法院决定合并审理时,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由提起方小李和小朱各自负担。
4、小胡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应退还已交纳的相应部分给小胡。总体而言,未开庭时案件受理费大多由提出相应
诉讼行为的当事人承担,撤诉时原告承担情况居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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