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故意伤害案中,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不支持
伤残赔偿金。
相关解释表明,因
犯罪侵犯提附带或单独
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精神损失,法院通常不受理,而伤残赔偿金属精神损失范畴。
2.若
受害人在
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
提起民事诉讼,法院通常支持伤残赔偿金诉求,此时适用民事法律,
侵权人要
赔偿含
残疾赔偿金在内的损失。
3.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可按需选方式主张伤残赔偿金。
案情回顾:小朱因琐事与小胡发生冲突,小朱将小胡打伤致其
伤残。小胡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
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小朱赔偿伤残赔偿金,该诉求未获法院支持。随后,在刑事案件审结后,小胡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再次要求小朱赔偿伤残赔偿金。小朱认为之前附带民事诉讼已处理,不应再赔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在故意伤害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因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一般不予受理,伤残赔偿金包含在精神损失范畴内,所以小胡此前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残赔偿金诉求未得到法院支持是合理的。
2、刑事案件审结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适用民事法律规定,侵权人因
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
人身损害,需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因此,此次小胡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伤残赔偿金的诉求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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