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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履行合同,承担责任的该是谁

时间:2026.03.17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424人
律师解析:
1.通常,即便由第三人履行合同,责任仍由合同当事人承担。
2.若当事人约定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但第三人未履行或履行不符约定,债务人要向债权人担责。
3.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第三人非合同当事人,履行有问题时,债权人只能找债务人。
4.若第三人与债务人另有约定,债务人担责后,可按约定向第三人追偿。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合同,约定由小胡向小朱履行债务。履行期限到后,小胡未履行债务。小朱要求小李承担违约责任,小李则认为应由小胡担责,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关系仅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本案中,小朱和小李是合同当事人,虽约定由小胡履行债务,但小胡并非合同当事人。所以当小胡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小朱只能要求债务人小李承担违约责任。
2、若小胡与小李之间另有约定,小李在向小朱承担责任后,可依据该约定向小胡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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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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