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建设工程发包有两种方式。
招标发包是主要方式,适用于大型基建、公用事业等涉及
公共利益、安全,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或国际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它分公开招标(面向不特定对象)和邀请招标(向特定对象发邀请)。
2.直接发包是建设单位直接和
承包单位
签合同,适用于不宜招标的保密、特殊专业工程。
建设单位要依规选合适发包方式,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建设单位有一项工程要发包。对于采用何种发包方式,内部产生了争议。部分人认为工程属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应采用招标发包;而另一部分人觉得工程涉及一些特殊技术,适宜直接发包。小朱作为负责人,需依据法律规定做出正确的发包方式选择,以保障工程顺利推进。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招标发包是建设工程主要发包方式,适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以及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家融资、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此工程为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原则上应采用招标发包。
2、直接发包适用于不适宜进行招标的保密工程、特殊专业工程等。若该工程虽涉及特殊技术,但不属于不适宜招标情形,就不能采用直接发包。小朱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依法依规选择合适的发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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