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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割贷款购买的房子该怎么做

时间:2026.03.15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453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购房
一方贷款买的房且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登记方,没还完的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房
夫妻共同贷款买房,不论登记谁名下,通常属共同财产
离婚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获房方补偿另一方,剩余贷款自己还,补偿金额参考房屋成本、还贷、市价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小朱名下。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对于该房屋的分割产生争议。小丽认为房子虽登记在小朱名下,但为婚后共同贷款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分;小朱则称自己还贷比例高,应多分得房屋份额。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贷款买房,无论登记在哪方名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房屋应认定为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时双方先协商处理,如今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决房屋归一方,由获得房屋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剩余贷款由获得房屋一方继续偿还。补偿金额需综合考虑房屋购买成本、还贷情况、市场价值等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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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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