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借
彩礼钱结婚不算
夫妻共同债务。
因为它常是一方为结婚以个人名义借的,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
而夫妻共同债务是为家庭共同生活、管理
共有财产等产生的。
2.若
彩礼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双方有一起借钱的想法,或另一方事后认可该
债务,就可能算
共同债务。
3.实践中要结合情况和
证据判断,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也可认定是共同债务。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准备结婚,小朱为给小丽彩礼,以个人名义向外借款。婚后两人因感情不和要
离婚,债权人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借款。小丽认为这是小朱
个人债务,不应共同偿还;小朱则觉得部分彩礼用于婚后生活,应算共同债务。
案情分析:1、一般情况下,借彩礼钱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其并非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本案中小朱为给彩礼借款符合此情形。
2、若彩礼用于夫妻婚后共同生活,或双方有共同举债的合意,或另一方事后对该债务进行追认,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若债权人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也可认定。本案需结合具体证据判断该借款是否属于此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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