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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三年诉讼期的货款要怎样处理

时间:2026.03.13 标签: 债权债务 债务债权 阅读:1130人
律师解析:
1.货款超三年诉讼时效,债权仍在,但对方有抗辩权
2.可与债务人协商,重新确认债权债务
达成新还款协议受法律保护,时效重新算。
3.保留催款证据,像催款函、短信等,证明时效中断,时效重新起算。
4.若双方互负债务符合条件时可行使抵销权,抵销部分货款。

案情回顾:

小朱曾向小李供应货物,小李欠下一笔货款。多年过去,小朱一直未催款,直至近期才想起此事。小朱要求小李还款,小李却以货款已过三年诉讼时效为由拒绝。小朱认为自己的债权不应就此消灭,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虽然货款超过三年诉讼时效,债权本身并不消灭,但小李获得了诉讼时效抗辩权。不过小朱可与小李协商,若能重新确认债权债务关系,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该协议受法律保护,诉讼时效将重新计算。
2、若小朱有向小李主张过权利的证据,像催款函、短信、微信记录等,能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情形,诉讼时效也可重新起算。
3、若小朱和小李互负债务,且符合法定抵销条件,小朱可行使抵销权,抵销相应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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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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