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债务人在破产案中作原告,
管辖按规定处理。
涉及债务人的衍生
诉讼,原则上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因为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
民事诉讼都得向该法院提起。
2.普通
民事纠纷,不涉及破产衍生问题,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特殊案件按法律特殊规定。
3.确定管辖法院要区分不同诉讼类型。
案情回顾:小朱作为债务人进入
破产程序。小胡因与小朱存在
债务纠纷欲提
起诉讼。小胡认为应按“原告就被告”原则,向自己住所地
法院起诉;而小朱则主张,因自己处于破产程序,该诉讼属于与债务人有关的衍生诉讼,应向受理自己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双方就管辖法院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起。本案中小朱已进入破产程序,若该诉讼属于与债务人有关的衍生诉讼,应遵循此规定,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管辖。
2、若该
纠纷为普通民事纠纷且不涉及破产衍生问题,一般按“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不过特殊案件需从其特殊规定。所以需先确定该诉讼类型,进而确定管辖法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