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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可由另一方进行执行吗

时间:2026.03.12 标签: 债权债务 抵押担保 阅读:945人
律师解析:
1.抵押物能否被执行要分情况。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出现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抵押权人可依法执行。
2.执行通常要按法定程序,抵押权人一般先和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通过拍卖、变卖价款受偿。
3.若双方未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4.其他方无合法依据和程序不能自行执行,擅自执行可能侵权并担责。

案情回顾:

小朱向小李借款,以自己的汽车作为抵押物,并签订了抵押合同。借款到期后,小朱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小李要求执行抵押物汽车,小朱却不同意。小朱认为只有自己有权处置汽车,小李不能随意执行。小李则坚持自己作为抵押权人,在小朱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有权执行抵押物。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情形,抵押权人可依法执行抵押物。本案中小朱未按时偿还借款,小李作为抵押权人有执行抵押物的权利。
2、通常执行抵押物需遵循法定程序,抵押权人一般应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就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若双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抵押权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本案中小李和小朱未达成一致,小李可请求人民法院来执行抵押物。除抵押权人外的其他方,若无合法依据和法定程序,不能自行执行抵押物,若擅自执行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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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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