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公司注销后,
合同纠纷约定管辖依旧有效。
若
纠纷在注销前已产生,约定管辖能指引
纠纷解决。
2.
合同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
管辖。
公司注销且
债权债务清算处理后,
权利义务承继主体可依约定
起诉。
3.若未清算,原公司股东等或成
责任主体,也需遵循约定。
4.若约定管辖违反级别或专属管辖规定则无效,应按法定管辖确定受理法院。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公司与小李所在公司
签订合同,合同中约定若
发生纠纷由某特定法院管辖。后来小朱公司注销,此时双方因该合同履行
产生纠纷。小李认为小朱公司已注销,约定管辖无效,应按法定管辖确定法院;而小朱坚持按合同约定管辖处理纠纷,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或其他
财产权益纠纷
当事人可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管辖。本案中两公司签订的合同有约定管辖条款,所以在正常情况下,相关纠纷应按此条款指引解决。
2、小朱公司注销后,若其债权债务依法进行了清算处理,相关权利义务承继主体可依约定管辖条款向所选
法院起诉;若未清算,原公司股东、发起人或
出资人等责任主体也应遵循约定管辖。但如果约定管辖违反
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则该约定无效,应按法定管辖确定受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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