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被告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后,可向其他
连带责任人追偿。
实际担责超自己份额的,能就超出部分在对方未履行份额内追偿,还享有
债权人权利。
2.追偿时要
收集证据,像支付
赔偿凭证、法院判决等,以此证明担责情况和各
责任人应担份额。
3.协商无果可
诉讼,向有
管辖权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担责。
诉讼要按法定程序,充分举证支持诉求。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和小胡因
共同侵权行为对小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法院判决三人共需赔偿小丽损失30万元,未明确各自责任份额。小朱出于愧疚,先行向小丽支付了全部30万元赔偿款。之后,小朱要求小李和小胡各自承担10万元,但小李和小胡认为小朱支付赔偿是自愿行为,拒绝分担。
案情分析:1、依据法律规定,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责任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小朱支付了全部赔偿款,有权向小李和小胡追偿。
2、小朱追偿时,应收集支付赔偿的凭证、法院判决等
证据,证明自己已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以及各连带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份额。若与小李、小胡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在诉讼中遵循法定程序,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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