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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夫妻间哪些钱是不可分割的

时间:2026.03.11 标签: 婚姻家庭 财产分割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1.婚前财产
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2.人身损害赔偿补偿:
因具特定人身属性,归受损害方。
3.遗嘱或赠与指定财产:
依相关设定,归指定一方。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属特定个人财产,归一方。
5.其他归一方财产:
不参与分割。
若夫妻有书面财产归属约定,按约定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在分割财产时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小丽婚前购买的房产、因车祸获得的赔偿款、其父亲遗嘱中明确只给她的一笔存款,以及她专用的化妆品等都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小丽坚持这些财产都属于她个人,不应分割。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

1、小丽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2、小丽因车祸获得的赔偿款,具有特定人身属性,仅归小丽一方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小丽父亲遗嘱中明确只给她的存款,应按照遗嘱设定,归小丽一方。
4、小丽专用的化妆品,具有特定个人属性,属于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小丽个人。若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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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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