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之际股权究竟能否分割
时间:2026.03.1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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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夫妻离婚时
股权一般能分割,
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
2.若股权为一方
婚前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股权,但股权婚后收益(除
孳息和自然增值)可分割。
3.婚后取得的股权通常属
共同财产。
双方
协商一致按约定处理。
协商不成,涉及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过半数股东同意且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配偶可成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但愿买
出资额,分割转让所得;不同意也不买,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成股东。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是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取得了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后两人决定
离婚,对于该股权的分割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股权是自己在公司努力所得,不应分割给小丽;而小丽则主张该股权是婚后取得,应认定为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由于该股权是小朱婚后取得,通常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公司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小丽可成为该公司股东;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法院可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若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视为其同意转让,小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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