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离婚债务让一方承担,不一定要公证。
夫妻可签
债务承担协议,双方签字协议即生效。
2.只要协议是真实意愿,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
法律效力。
3.公证能增强协议证明力,有
纠纷时更易被法官采信,但不公证协议也有效。
4.协议只约束夫妻双方,不能对抗善意
债权人。
债权人可要求双方偿债,承担方之后可追偿。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因感情不和决定
离婚。在处理
债务问题时,双方签订了债务承担协议,约定
婚姻存续期间的所有
债务由小朱一人承担。小丽认为协议应去公证才有效,小朱则觉得没必要,双方为此产生争议。最终两人未对协议进行公证便办理了
离婚手续。之后,债权人找到小丽要求偿还债务,小丽以协议为由拒绝,债权人遂将二人诉至法院。
案情分析:1、小朱和小丽签订的债务承担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便不公证也具有法律效力。
2、该协议只对小朱和小丽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债权人。所以债权人有权要求小朱和小丽共同偿还债务。若小丽偿还了债务,可依据协议向小朱追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