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遇到精神病人施暴申请
赔偿,先
报警和就医,保留
证据,像警方记录、医院证明等。
2.若精神病人有
监护人,因为这类人造成他
人损害,监护人要担责,可与其协商
医疗费、
误工费等赔偿。
3.协商不成,
收集证据去
侵权地或被告住所地
法院起诉,将精神病人和监护人列为被告。
4.若精神病人有财产,先从其财产中支付赔偿,不够的部分由监护人补。
案情回顾:小朱在街道正常行走时,突然遭到精神病人小丽的
暴力袭击,身体多处受伤。小朱及时报警并前往医院就医。之后,小朱找到小丽的监护人小胡协商赔偿事宜,要求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但小胡认为小丽发病无法控制,自己不应承担全部
赔偿责任,双方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小朱遭精神病人小丽施暴后,及时报警并就医,固定了遭受侵害的证据,如警方出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这为后续索赔提供了有力依据。
2、根据法律规定,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小丽造成他人损害的,其监护人小胡应承担
侵权责任。小朱有权要求小胡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护理费等合理费用。
3、因双方协商不成,小朱可收集相关证据,向
侵权行为地或小胡住所地法院起诉,将小丽及其监护人小胡列为共同被告,通过
民事诉讼程序要求赔偿。若小丽有财产,先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小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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