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确定协商主体:
患者一方由本人、
法定代理人或
近亲属代表,
医疗机构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与。
2.遵循协商原则:
双方按自愿、平等、合法原则沟通。
3.做好协商准备:
患者收集
病历等资料并明确诉求,医疗机构整理医疗记录。
4.开展协商沟通:
就事故经过、责任、
赔偿等交换意见,如实说明情况、合理表达诉求。
5.签订书面协议:
内容涵盖双方信息、事故原因、责任、赔偿及
违约条款,保障权益防
纠纷。
案情回顾:小丽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出现并发症,认为该医院存在
医疗过错。小丽决定与医院协商解决。但医院最初称仅能让一位普通医生代表参与协商,小丽对此不满,认为协商主体应是医院负责人。随后,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就
事故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产生巨大分歧,医院认为自身只需承担部分责任,
赔偿金额较低;小丽则坚持医院应负全部责任并给予高额赔偿。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在医患协商解决
医疗事故时,患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代表患者,医疗机构应由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参与。本案中,医院最初提出让普通医生代表参与协商不符合要求。
2、双方在协商时应秉持自愿、平等、合法原则就医疗事故经过、
责任认定、赔偿数额等关键问题交换意见。此纠纷里,双方在责任认定和赔偿数额上分歧大,应进一步沟通,明确责任划分并合理确定赔偿,达成一致后签订包含双方基本信息、事故原因、责任、赔偿方式与金额、
违约责任等内容的书面协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