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夫妻债务精选解答 >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能否起诉分负债

婚姻关系存在期间能否起诉分负债

时间:2026.03.0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249人
律师解析:
1.婚姻存续期间通常不能起诉分割负债,但有特殊情况。
2.正常时,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担,债权人可找任一方偿还。
3.若夫妻约定财产分开且债权人知情,一方对外债务个人财产还。
4.一方有损害共同财产行为,或一方扶养人患重病另一方拒付医疗费,可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并明确债务分担。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发现小丽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利益。同时,小朱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母亲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小丽却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小朱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明确债务分担,但小丽认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负债,双方为此产生争议,小朱遂向法院起诉

案情分析:

1、正常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般不能起诉分割负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人可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偿还。
2、但本案存在特殊情形,小丽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且小朱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小丽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根据法律规定,在此情况下,小朱可以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并明确债务分担。若夫妻约定财产分别所有且债权人知晓该约定,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以个人财产清偿,但本案未提及此情况。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