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两人合买手机归属依情况定。
有约定按约定,像归一人或两人共有。
2.没约定则按份共有,份额依
出资比例,
出资多份额多。
3.共有期间双方有使用、收益等权利。
一方处分需他人同意,否则属无权处分,受损方可索赔。
4.有争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
诉讼,由法院据实际和
证据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李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部手机,两人未对手机归属作出明确约定。一段时间后,小朱未与小李商量,便擅自将手机卖给了他人。小李得知后,认为小朱无权单独处分该手机,要求小朱
赔偿自己的损失,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协商无果。
案情分析:1、由于两人未对手机归属进行明确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该手机应认定为双方按份共有,按出资比例确定各自份额。
2、小朱在未取得小李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处分手机,构成无权处分行为。小李作为受损方,有权要求小朱承担
赔偿责任。
3、双方若无法协商解决争议,可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依据实际出资情况等证据判定手机归属及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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