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挪用公款时,小股东能不能退股
时间:2026.02.28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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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1.
大股东挪用公款,小股东在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时可
退股。
2.若大股东挪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使公司经营管理困难,股东利益将受重大损失,且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小股东可请求法院
解散公司以退出。
3.若
公司章程有退股情形规定,大股东挪用触发该情形,小股东可按章程退股。
4.若大股东挪用致公司连续盈利却不分红,小股东可要求公司合理价格收购
股权。
案情回顾:小朱、小李、小胡三人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公司,小朱为大股东。经营期间,小朱被发现挪用公司公款。小李认为小朱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公司利益,导致公司经营管理出现困难,继续下去自己的利益会受损,要求退股。小胡则觉得应再观望,认为还未到必须退股的地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若小朱挪用公款的行为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
存续会使小李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小李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实现退股。
2、若公司章程规定了
股东退股情形,小朱挪用公款触发该情形,小李可依章程退股。若小朱挪用公款致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小李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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