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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没钱付医药费该怎么办

时间:2026.02.28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130人
律师解析:
1.对方没钱付医药费,可联系其车辆保险公司,让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应依法办理。
2.若对方车辆没投保或超出保险赔偿范围,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能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
3.保留事故相关证据,如责任认定书、费用票据等。
4.对方暂时无力支付,可协商分期赔偿;有能力却拒付,可起诉胜诉强制执行其财产获赔。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朱受伤严重需大量医药费,但小李表示没钱支付。小朱不知该如何获取医药费赔偿,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希望尽快拿到钱治疗,小李却拿不出钱。

案情分析:

1、小朱可联系小李车辆的保险公司,要求其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若符合条件,保险公司应依法垫付。
2、若小李车辆未投保或超出保险赔偿范围,小朱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该基金可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3、小朱要保留好与事故相关的各类证据,如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若小李确实暂时无力支付,可与小李协商达成赔偿协议,约定分期支付。若小李有能力却拒不支付,小朱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待胜诉后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查询、冻结、划拨小李的财产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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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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