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过失致人死亡赔偿数额依具体情况定,常见
赔偿项目有
丧葬费、被
扶养人生活费和
死亡赔偿金。
2.丧葬费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均
工资算六个月。
3.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
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算,
未成年人算到18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算20年。
4.死亡赔偿金按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算20年,60岁以上每增一岁减一年,75岁以上算5年。
实际赔偿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经济水平。
案情回顾:小朱在小区内骑自行车时,因疏忽未注意到前方奔跑的小孩小丽,不慎将其撞倒。小丽头部着地,经抢救无效死亡。小丽
家属要求小朱进行赔偿,双方就赔偿数额产生争议。小丽家属认为应按照较高标准赔偿,而小朱觉得赔偿数额过高。
案情分析:1、小朱的行为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需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通常包含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2、丧葬费应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若小丽有需扶养的人,被扶养人生活费要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未成年人计算至十八周岁,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实际赔偿数额会结合案件具体事实、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确定。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