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家庭暴力精选解答 > 离婚后女方要求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离婚后女方要求的赔偿具体是什么

时间:2026.02.24 标签: 婚姻家庭 家庭暴力 阅读:1448人
律师解析:
损害赔偿
要是对方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或遗弃家人等严重过错,无过错方可要求补偿精神和物质损失。
-经济帮助:
离婚时,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从个人财产里给些帮助。
像因照顾家庭付出多,离婚后生活变差的,对方有能力就应支持。
-家务劳动补偿
夫妻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一方为家庭付出多,离婚时可向对方要补偿,对方得给。

案情回顾:

小胡和小丽离婚,小丽以小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与他人同居的重大过错行为为由,要求小胡给予损害赔偿。同时,小丽表示自己在婚后为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离婚后生活困难,生活水平明显下降,希望小胡能给予经济帮助。此外,二人曾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小丽认为自己承担较多家务,有权请求家务劳动补偿。小胡则认为赔偿要求不合理,拒绝支付。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若男方存在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小丽要求小胡给予损害赔偿于法有据。
2、离婚时,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付出较多义务且生活困难、生活水平明显下降,男方有能力时应给予经济帮助,小丽符合此种情况,小胡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3、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小胡应按约定给予小丽家务劳动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方晓侯团队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方晓侯律师,法律实务领域的资深专家,拥有超过25年的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经验,曾担任员额法官,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赢得了业界的广泛尊重。 方律师不仅在法院系统内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如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等,更荣获省级十佳法庭庭长的荣誉,其法律实务与学术论文多次获得国家级奖项和省级一等奖,充分展现了其在法律领域的专业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方律师的重要经历包括作为全国基层法院的唯一代表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执行工作研讨会,这不仅是对其专业能力的肯定,也是其在法律领域影响力的体现。 在律师业务方面,方律师以其精湛的业务能力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成功代理了多起重大案件,其中单案胜诉金额高达4亿元,累计胜诉金额高达10亿元,为客户争取到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和社会正义。在执业过程中,方律师办理了大量的经济类合同、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