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人身损害官司结案时间受多种因素左右。
通常
一审普通程序,正常情况下,
立案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要延长,院长批准可延6个月,如需再延,报上级法院批。
简易程序立案日起3个月内审结。
当事人不服上诉,
二审立案日起3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院长批准可延。
案件涉鉴定等,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
总之,人身损害官司从立案到结案,短则数月,长则超一年,依实际定。
案情回顾:小许与人发生
人身损害纠纷后
起诉至法院,法院适用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因案件复杂,涉及多项
证据的调查核实,且被告方提出
管辖权异议,导致
审理期限延长。此外,案件还涉及专业鉴定,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小许想知道这场官司最终会在多久结案。
案情分析:1、若一审普通程序无特殊情况,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本案因复杂情况及管辖权异议等,审理期限延长。
2、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3、若当事人不服
一审判决上诉,
二审程序一般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4、案件若涉及鉴定等事项,鉴定时间不计算在审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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