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精选解答 > 电瓶车事故责任书久不发,对谁不利

电瓶车事故责任书久不发,对谁不利

时间:2026.02.20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赔偿 阅读:876人
律师解析:
事故责任书不及时发放,对双方都有坏处。
伤者角度,无法确定责任比例,后续治疗费用垫付及赔偿协商都会受影响。
肇事方而言,赔偿责任不明,保险理赔流程也会受阻。
交警部门久拖不出,会引发当事人不满,影响公信力。
规定时间内未出,当事人可询问进度,必要时向上级反映,保障自身权益。

案情回顾:

小胡与小丽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迟迟未出具事故责任书。这导致小胡无法确定责任比例要求小丽按比例承担后续治疗费用,而小丽也因赔偿责任不明确,无法确定赔偿金额和方式,影响保险理赔流程,双方对此都颇为不满。

案情分析:

1、事故责任书久未出具,确实会对事故双方权益造成影响。小胡难以推进后续治疗费用事宜,小丽在赔偿和保险理赔上受阻。
2、交警部门超期不出具责任书,引发当事人不满,损害执法公信力。当事人有权询问进度、了解原因,必要时可向上级反映,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