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债权
担保有效期就是
保证期间,时长按约定来。
没约定的话,通常是主
债务履行期满日起六个月。
这期间,
债权人得按约让保
证人担责。
像约定到主债务本息还清,算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日起二年。
保证期间确定保证人担责,不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没在期间依法
行权,保证人可能免责。
把握有效期对维护债权很关键。
案情回顾:小许与债权人约定,若
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小许将承担
保证责任。但双方未明确约定保证期间时长。之后,债务人未能按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后要求小许承担保证责任,小许对此提出异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因双方
未约定保证期间,根据法律规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2、债权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后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已超出法定保证期间。
3、由于保证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未在法定期间内依法行使权利,保证人小许可能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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