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的公司股权应如何处理
时间:2026.02.17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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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离婚时,夫妻
公司股权处理麻烦。
婚前一方所得
股权,算
个人财产,离婚归个人。
婚后取得的股权,一般是
共同财产。
处理办法多样:
双方能
协商一致,按约定分割。
协商不成,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股东并按比例分股权价值。
其他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要买该股权,就转让款分割;
不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股东并分割。
还能评估股权,以价款分割。
要综合多因素,依公平合理原则保障权益。
案情回顾:小胡和小丽婚后共同经营一家公司,后二人
感情破裂欲离婚,对于公司股权的分割产生争议。该股权是婚后取得,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胡主张直接将股权按比例分割,自己成为股东继续经营公司;小丽则希望将股权评估后以价款方式分割,以便能有更灵活的资金安排。两人协商不成,不知该如何处理。
案情分析:1、因股权是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双方协商不成时,若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按比例分割股权价值。
3、若其他股东不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购买该股权,就转让款进行分割;若不购买,则视为同意转让,非股东配偶可成为股东并分割。
4、也可对股权进行评估,以价款方式分割,具体要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状况、双方意愿等因素,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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