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夫妻离婚时,
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个人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涵盖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
债务,以及虽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
债权人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债务。
离婚时,这类债务先以
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双方先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而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像一方婚前所负且未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债务,或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且不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等的债务,由负债一方自行承担。
在处理
离婚债务问题时,准确区分债务性质至关重要。
若对债务性质判断或处理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原为夫妻,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小朱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小胡借款用于投资生意。后小朱和小丽
感情破裂决定离婚。小胡要求二人偿还借款,小丽认为该借款是小朱个人行为,自己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小朱则觉得这是为家庭生活投资,小丽也应分担。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判断该债务性质是处理的关键。若该借款虽以小朱个人名义,但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应由夫妻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可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2、若该借款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且小胡不能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么属于小朱个人债务,应由小朱自行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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