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结论:
被告寻找
证据可收集自身材料、获取
证人证言,难获取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收集,且要
保证证据三性并及时收集。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据在
诉讼中起着关键作用。
被告收集自身持有的合同、票据等材料,能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事实,维护自身权益。
证人证言同样重要,了解案件情况的人提供的书面或出庭
证言可作为有力证据。
当证据由对方或第三方掌握且难以获取时,申请法院调查收集是合法途径。
不过,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才会被法院采纳。
同时,及时
收集证据能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影响案件结果。
如果在证据收集方面有任何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确保在诉讼中正确有效地运用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
起诉小李返还借款,小李作为被告对借款事实存争议。小李为证明自己主张,先收集了自己持有的与小朱的聊天记录、转账票据等材料。同时,他找到知晓借款情况的小胡,请小胡出具书面证言。此外,小李发现小朱银行账户有涉及该借款的关键信息,但自己难以获取,便申请法院调查收集。
案情分析:1、小李收集自身持有的聊天记录、转账票据等材料,符合被告收集证据应从自身持有材料着手的要求,这些材料可能直接证明案件事实或支持其主张。
2、小李寻找小胡出具书面证言,利用证人证言这一重要证据形式,有助于进一步证明案件情况。
3、小李申请法院调查收集小朱银行账户信息,对于自身难以获取的由对方掌握的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申请法院调查是合理的做法。且在整个过程中,小李需保证所收集
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与关联性,同时及时收集,防止证据灭失或难以取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