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两人都是股东该怎么算
时间:2026.02.16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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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结论:
离婚时夫妻均为公司股东分割
股权,能
协商一致可按约定分割并办理变更登记;
协商不成,一方退出另一方补偿,双方都留按比例分割,双方都走则对外转让所得分割,且要遵循章程和公
司法程序保障其他股东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
民法典和
公司法等规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包含
公司股权。
所以
离婚分割时,能协商一致按约定操作,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
若协商不成,一方退出另一方补偿,为的是公平保障退出方权益,补偿价参考公司净资产是合理确定股权价值的方式。
双方都留则按比例分割股份,能维持公司股权结构相对稳定。
双方都走对外转让再分割所得,符合财产处置的公平性。
同时,
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的基本准则,公司法相关程序保障市场交易秩序和其他股东权益。
若遇到
离婚股权分割问题可以咨询专业法律人士帮助解决处理。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是夫妻,二人都是某公司股东。离婚时,二人就公司
股权分割产生争议。小朱想继续持有公司股份,认为应按比例分割,自己保留大部分股份;小丽则希望退出公司,要求小朱按合理价格补偿她。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矛盾由此产生。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作为公司股东分割股权,若协商不成有多种
处理方式。小丽想退出公司,小朱应按合理股价补偿小丽,补偿价格可参考公司净资产等确定。
2、分割股权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和公司法相关程序,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等合法权益。双方应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处理股权分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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