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遗产继承精选解答 > 女儿可不可以参与争夺家产

女儿可不可以参与争夺家产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结论:
女儿通常可以参与争夺家产,权益受侵害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法定继承里,继承权男女平等。
女儿和儿子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拥有平等的继承权,能够按法定继承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若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优先按遗嘱继承
若遗嘱未给女儿分配遗产,女儿通常不能继承遗嘱处分的财产;
不过,若女儿缺乏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即便遗嘱未分配遗产,也应为其保留必要份额。
所以,女儿一般有参与分配家产的权利。
若在实际中女儿分配家产的权益受到侵害,可寻求法律的帮助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若您在这方面遇到问题或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家产,其儿子小胡认为只有自己能继承,拒绝女儿小丽参与分配。小丽则主张自己作为女儿同样有继承权。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小朱生前未订立遗嘱

案情分析:

1、在法定继承中,继承权男女平等。小丽和小胡同为小朱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可按法定继承分割小朱的遗产。所以小胡拒绝小丽参与分配家产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2、由于小朱未订立遗嘱,不适用遗嘱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小丽有权参与小朱遗产的分配,若其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