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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6.02.14 标签: 婚姻家庭 结婚 阅读:136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起诉婚姻无效需符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特定条件;
若法定无效情形在起诉时已消失,法院不予支持;
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符合规定的利害关系人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况构成的婚姻是无效的。
不过,如果在起诉时原本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已经不存在,法院不会支持宣告婚姻无效的请求。
同时,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并非只有婚姻当事人可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利害关系人也有相应权利。
不同的无效婚姻情形,对应的利害关系人申请权利也有具体规定。
如果大家遇到关于婚姻效力方面的问题,情况可能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登记结婚后,小朱的妹妹小胡认为两人婚姻无效,向法院申请宣告。原来,小朱在与小丽结婚时,还未和前妻小静办理离婚手续,属于重婚。且小朱和小丽是表兄妹,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不过,在小胡申请时,小朱已和前妻办理了离婚,且小朱和小丽均已达到法定婚龄。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可认定婚姻无效。本案中小朱曾重婚且和小丽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但在小胡申请时,重婚情形已消失。
2、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若法定无效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消失,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对于重婚这一无效情形,法院可能不予支持。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这一情形未消失,法院可能会基于此宣告小朱和小丽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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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 易轶律师成功代理了多起具有广泛社会关注度的重大疑难家事案件,其中包括:为多位奥运冠军、知名企业家及公众人物处理婚姻家事与财富纠纷;代理数亿元级复杂离婚财产分割案件;解决涉及多法域的跨境继承与婚姻争议;并成功承办多起超高净值家族遗产继承案件,以深厚的专业功底和出色的实战能力,为客户提供精准有效的法律解决方案,获得业界与客户的高度认可。 易轶律师是国内较早涉足财富管理领域的律师,自2014年进入该领域,连续三年入选钱伯斯私人财富管理榜单,主导研发多项财富法律产品,与多家金融机构达成合作,并连年发布行业白皮书,实现办案实践与财富规划的专业融合。 易轶律师受邀担任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深圳卫视等多个电视栏目的嘉宾;同时还是《怎么办!脱口秀专场》特邀嘉宾、畅销书《离婚不受伤》作者、《法律与生活》杂志专栏作者、《中国妇女》杂志封面人物,曾接受《人民日报》、《环球时报》、《光明日报》、***、《***》、中国新闻网、《南方人物周刊》、《三联生活周刊》、虎嗅网、英国路透社、法国新闻社等中外媒体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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