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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盗窃6000未遂属于犯罪吗

时间:2026.02.13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122人
律师解析:
结论:
超市盗窃6000元未遂属于犯罪,构成盗窃罪(未遂)。
法律解析:
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通常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盗窃6000元已达此标准。
未遂犯是已着手实行犯罪,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未得逞。
超市盗窃6000元虽未取得财物,但已着手实施盗窃行为,只是因意志外因素未成功获取财物,所以构成盗窃罪(未遂)。
不过,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若遇到此类法律问题或想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建议。

案情回顾:

小朱在超市购物时,见四下无人,便起了贪念,试图盗窃价值6000元的高档烟酒。他趁工作人员不注意,将烟酒藏入事先准备的背包内,正欲离开超市时,被超市的安保人员察觉并当场拦住。小朱称自己只是闹着玩并非真想偷,而超市以盗窃为由要追究其责任。

案情分析: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一般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认定为“数额较大”,小朱欲盗窃6000元的财物,已达该标准。
2、小朱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被安保人员当场拦住这一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于未遂犯。所以小朱构成盗窃罪(未遂),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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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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